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于水稻破口初期兑水喷雾,喷后7天视病情发展情况可连续喷2-3次。
2、本品适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治疗作用更为显著。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本品防治水稻稻瘟病、番茄叶霉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大豆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不要将药液污染到杉树(特别是苗)、藕及大豆上。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作业时,要戴口罩、手套等,作业之后,用肥皂充分洗脸、手脚等露出部位,同时要漱口。4、由于本品对斑马鱼、斜生栅列藻中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误服时,用大量食盐水催吐并及时就医;如直接接触皮肤时,用肥皂水洗净;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还不适,请就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