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3叶期施药。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2.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5.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不适,要催吐,保持安静,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不可靠近火源,严防雨淋,曝晒。 2、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