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将本品每亩兑水50公斤,在甘蓝蜗牛盛发期均匀喷雾于蔬菜植株上。使用间隔期7-10天。 2、在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杀软体动物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方式是蜗牛通过消化道吸收后麻痹神经而死亡或接触本品的蜗牛分泌大量的粘液而造成身体失水最终死亡。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蜗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混用;不宜与化肥、农药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遇低温、高温、大雨、干旱会影响药效。 3.本品对桑蚕有毒,勿在桑园附近使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会引起肠胃不适症状,如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会有腹痛及腹泻。急救措施:如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离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品标签到医院就诊。如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