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时期应该掌握在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一般加水40-5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由乙酰胆碱受体兴奋剂呋虫胺和胆碱酯酶抑制剂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有毒,蚕室、桑园周围;养鱼稻田、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施药时水及清洗施药器具废液不得排入河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皮肤或眼睛15-20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病人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中毒后,应立即携容器或此标签就医。若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