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期(杂草高度在10-20厘米左右)时施药,应选择在晴
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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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
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2、应选择在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下进行。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
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
就医。 3.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
在服用的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4.尚无特效解毒剂,需及时就医。对症
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