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玉米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茎叶处理除草剂,低剂量芽后用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其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理后20-25天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但一般能迅速恢复而且不减产。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玉米上使用时勿超量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注意玉米品种耐药性差异。适用于马齿型、半马齿型、硬粒型玉米,不可用于糯玉米、甜玉米、爆裂玉米及各类型自交系玉米、制种玉米。玉米2叶期前、6叶期后用药易产生药害。不能在套种或间种其他作物的玉米田使用。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清单739较为敏感,所以使用时应先做好试验)。 4.本品不能和有机磷杀虫剂等其他农药混用。使用本品前后7天内不能使用有机磷类农药。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可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本品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