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移栽水稻田使用本品大约在移栽后10-15天,缓苗后,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用药前排田水,药后1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能够有效地防除移栽水稻田三棱草、鸭舌草、泽泻、野慈姑及其它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喷雾器最好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
2、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脑水肿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