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初花期和盛花期施药,施药2次,间隔8-18天施药一次,施药时应重点喷施棉花中上部叶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24-表芸苔素内酯和甲哌鎓复配而成的植物调节生长剂,24-表芸苔素内酯具有强力生根、促进生长、提苗、壮苗、保苗、黄叶病叶变绿、促进果实膨大早熟、减轻病害缓解药害、协调营养平衡、抗旱抗寒、增强作物抗逆性等多重功能。甲哌鎓对植物有较好的内吸传导作用,可被根、嫩枝、叶片吸收,很快传导到其它部位,能促进植物的生殖生长,抑制茎叶疯长、控制侧枝、塑造理想株型,提高根系数量和活力,使果实增重,品质提高。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棉花生产有较好的调节作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可与中性、弱酸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调节生长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