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作用为主,本品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为易燃液体。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