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分蘖期,按每亩制剂用药量兑水50公斤,排干田水,使杂草体露出水面,对茎、叶均匀喷雾,24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使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分的能力,逐渐死亡,可有效防护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玉米、黄瓜、番茄、棉花、瓜果、蔬菜、豆类、果树、林木等对本品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雾漂移到上述作物田。
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配药、施药后用肥皂洗干净手脸等。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工具必须专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洁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4.为减缓杂草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5.本品不可与酸、碱性物质接触、混用,以免失效。
6.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彻底冲冼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冼至少15分钟,就医。
食入: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发现上述症状时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注意脑水肿和保护肝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化肥以及酸、碱性等物品同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