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均匀喷雾1-2次,安全间隔期至少21天。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效果。2.本品内吸性较好,茎叶处理,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残液不能倒入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4、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身体暴露部位。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避免热源、明火或火花。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7、包装如有渗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8、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