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1、在杂草生长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2、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草铵膦为膦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和传统除草剂无交互抗性,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施药后5天请勿割草、放牧、翻地,且施药后一段时期内不能种植其它农作物。
3、本品对家蚕中等毒,桑园附近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5、施药时应穿护服,戴防护眼镜、手套等,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