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稗草2-4叶期10-8毫升/亩,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4.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