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间:马铃薯必须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
2.马铃薯施药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马铃薯田最多使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马铃薯早疫病、晚疫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剂前要充分摇匀。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
4.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飞散到瓜田。
5.不要随意与肥料、其他农药等混用。如果必需和其他产品混用,务必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
7.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
8.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
9.本药剂对鱼及水生动物有毒,应避免将药液飞散、流入鱼塘、河流及湖泊,不得在以上水域清洗喷药工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10.孕妇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
11.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