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保持水层3~5厘米,按水田面积准确量取药剂,混匀拌过筛细土或细沙(肥料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五氟磺草胺、吡嘧磺隆、丙草胺三个有效成分复配而成,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里的稗草、矮慈姑、鸭舌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使用,不可超量、超范围使用。
2、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