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使用时期: 稗草2叶期以前,水稻移栽7天秧苗充分缓苗后施药。
2.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拌土法建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两个不同作用机理除草剂的预混剂,用于水稻移栽田栽后芽前封闭处理,对刚出的杂草幼苗同样有效。可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务必均匀,避免重施漏施。 2.施药前后一周如遇最低温度低于15°C天气,或者施药后5天内有5°C以上大幅降温,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
3.不宜在缺水田、漏水田、盐碱田的田块使用。 4.缓苗期、秧苗长势弱,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
5.本产品为悬乳剂,配药时应尽量冲洗出包装内的药剂,以免浪费药剂或造成用药量不足。 6.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可能的中毒症状:可能引起轻微眼睛刺激。 2. 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就医咨询。 3.
眼睛接触: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轻柔地淋洗15-20分钟。开始冲洗5分钟后去除隐形眼镜,继续淋洗眼睛。就医咨询。 4.
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病人停止呼吸,请寻求急救帮助或救护车,然后给予人工呼吸。若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需使用救护人员保护装备(袋装面罩等)。就医咨询。
5. 误食:需要进行急诊治疗。立即携标签就医诊治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定的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就医时,请携带产品包装或标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存在原容器中。
不使用时保持容器紧闭。请勿储存在食物、粮食、药品或饮用水源附近。 2. 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