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注: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咪唑类杀菌剂,可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生物合成防治病害发生,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不要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穿长袖工作服,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应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请速携标签送医就诊,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