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移栽前5-7天,用毒土法均匀撒施。每季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二苯醚类触杀型除草剂,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杀草作用。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经根部吸收较少,并有及微量通过根部向上运输进入叶部。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效果最好,对种子萌发的杂草除草谱较广,能防除阔叶杂草、莎草及稗草、鸭舌草、陌上菜、异型莎草具有优良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该药用量少,活性高,对水稻、大豆易产生药害。使用时注意该类作物的影响。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穿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物溅到皮肤和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灌水,不可催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上锁。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