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为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大多数杂草出齐时2、如杂草达5叶期以上,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茎叶除草剂,可被杂草的茎叶和根部吸收并迅速传导,使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对稗草、马唐、狗尾草、马齿苋、苋菜、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严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2、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3、如遇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4、本品活性高,遇低温、下雨天气期间施药,偶见玉米苗侧倾歪苗,晴天后2-3天可恢复正常,不影响生长及产量。5、本品适用于马齿形、硬质玉米,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敏感性差异较大,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田、玉米自交系对该药敏感,不宜使用。6、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初次使用应当先进行试验。新玉米品种应先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7、如上茬小麦田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玉米田,及与其它作物间套种或混种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剂。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9、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源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源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得随意丢弃。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应饮催吐剂,使其吐出,并及时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制,请对症治疗。 2.误吸:移至空气清新地方,如呼吸困难或持续不适,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3.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皮肤:脱除受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和热源,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