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光和热稳定,在强酸、强碱条件下分解。本产品为原药,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2、正确开启包装,使用过的包装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用水清洗倒空的容器。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3、操作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5、仓库和生产厂区应配备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泄露应急处置:迅速报警,迅速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少量泄露,应用砂土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式挖坑收容。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及呼吸道有中等刺激。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灌水1-2杯,使之呕吐,但对于失去知觉者不要催吐或灌喂东西,并迅速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