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禾本科植物幼苗期很敏感,3-4叶期后抗性逐渐增强,分蘖末期 最强,到幼穗分化敏感性又上升.因此宜在水稻分蘖末期施药.适用于水稻 、小麦及其他旱地作物防治三棱草、鸭舌草、泽泻、野慈姑及其它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开启包装物时应用专用的开启工具按逆时针方向旋转,切勿撬、砸包装物,包装物应专用并回收,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2.开桶后发现本品已凝固应用蒸汽加热,切勿用明火加热溶化。 3.本品发生泄漏时可用容器收集,加溶剂配成制剂后,经沉淀后回用。 4.用本品加工制剂时,现场一定不得与明火接触,防止产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5.棉花、大豆等作物对该药敏感,在配制制剂产品的配制釜的投料口和出料口应装有抽真空吸收装置,以防止气体外溢而产生污染。 6.用本品加工制剂时,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戴防毒面具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9、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消化道、对肝、肾损伤有损伤。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有本品溅入眼睛及其它接触到药剂的部位,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及时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贮运时,严防潮湿、雨淋、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得与食物、种子及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