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在水稻孕穗末期至破口初期施药1次,间隔7-10天,视病情发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三环唑和嘧菌酯混配而成,对水稻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2、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3、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 本品对溞类和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仍有不适,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