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稻苗4-5叶期、稗草1.5叶以下,每亩用3-4克,与适量沙土混拌均匀,均匀撒施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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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及一年生莎草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水稻2.5叶期前对本品敏感,禁用;特别注意避免在水稻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2、严格掌握用药量,用药过量或重复喷洒都会出现要害,抑制水稻生长而减产;如用药过量,应及时大量施肥,促进水稻的快速生长,减轻药害。3、因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或喷雾时雾滴漂移到以上作物上,均会造成药害。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洗手和洗脸。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2、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勿用药物引吐,饮用大量水推吐,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对证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