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玉米苗后3-5叶期,一年生杂草2-4叶期,使用效果最佳。2、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三者混配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杀草速度快等特点,能有效防除玉米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鸭趾草、看麦娘、马齿苋、藜、铁苋菜、自生麦苗等多种杂草。一次用药能保证玉米整个生育期不受杂草危害,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使用。2.本剂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如使用有机磷类农药,间隔期必须在7天以上。3、施药后,玉米个别品种或个别叶片出现白化条纹,属于正常药性反应,对玉米生长无不良反应。4、本剂如在玉米5叶期以后用药,应压低喷头顺笼喷雾,防止药液喷洒在小喇叭口内。5、本剂不能用弥雾机施药,以免产生药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6.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玉米自交系及制种田不宜使用,个别玉米新品种对烟嘧磺隆敏感,使用时应注意对玉米的安全性。7、用药前要充分摇匀,喷药不要漏喷、重喷。药液量过少喷不均匀或过多落入地面都影响药效。8、异常的高温高湿天气不宜用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因本品含莠去津、对豆类、水稻、瓜类、杨树、桃树敏感,防止药液飘移。10、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11、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清洗器具。废瓶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1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1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睛不刺激性,使用中或停止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