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亩兑水量40公斤,不重喷,不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甲戊灵、乙草胺、乙氧氟草醚的三元复配的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也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不影响杂草种子的萌发,而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茎和根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能有效防除大蒜田的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能用该药。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