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3叶期施药。
2.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1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可以防除水稻秧田中的稗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
2.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
5.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不慎误服: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