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花生播种前使用。2、本品用毒土防治害虫后,进行浇水或在雨前使用效果更好。3、每季最多用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有机磷类及生物源类杀虫剂,经科学配伍而成,采用多靶标技术,杀虫机理独特,增效作用明显,能有效防治多种地下害虫。2、本品作用方式全面,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干扰其神经生理活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最终死亡。3、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能形成保护毒土层,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4、本品性质稳定,使用方便,植物表面残留少,对作物安全,对人畜低毒。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施药时注意个人安全防护,施药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洗。4、本品对鱼、家蚕、蜜蜂有毒,养蚕地区、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水清洗。2、眼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引吐(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可洗胃,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