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推荐剂量,于疫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处理,视病情发展和天气情况连续用药2-3次,间隔7-10天。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精甲霜灵与百菌清复配的兼具保护性和治疗性的杀菌剂。用于防治辣椒疫病。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眼镜、手套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饮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切勿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4.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
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分钟以上,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4.溅入眼睛,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有不适感觉,请就医;
5.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就医。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