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3-5叶期施药,亩用量兑水25—30公斤。
2.施药前先排干田水,施药时均匀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混剂,属广谱选择性芽后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田禾本科、阔叶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
4.避免在中午高温时施药。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放飞区域禁用。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9.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