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按亩需药量对水30~40升/亩,选无风天气,全田均匀喷雾。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春玉米田、春大豆田除草剂。可被杂草根、茎、叶吸收和传导,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按推荐用量使用,可有效防除藜、蓼、苋、龙葵、水棘针、铁苋菜、鬼针草、大蓟、小蓟、苣荬菜、鸭跖草、苘麻、苍耳等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该药挥发性强,施药作物田要与敏感作物如棉花、油菜、瓜类、向日葵等作物田有一定距离。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以免降低除草剂除草效果。
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禁止使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
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天、温度在15~28℃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飘移至邻近棉花、豆类、蔬菜、瓜类、中药材、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等敏感作物上。
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本品对水溞、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后会出现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及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如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该产品闪点43℃,属易燃液体。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