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稻瘟病,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或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开始,间隔7-14天)茎叶喷雾施药。防治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氟环唑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该产品杀菌活性较高、内吸性较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对水稻稻瘟病、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2、该药对鱼类、藻类和溞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随意排放,避免污染水源。
3、该药对蜜蜂有毒,盛花期时慎用,避免对蜜蜂产生毒害。对天敌赤眼蜂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黏膜和伤口。
4、该药对家蚕和鸟有毒,鸟类保护区慎用。桑园及蚕室附近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严防潮湿和日晒。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