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剂每个作物生长周期使用1次。
2、在水稻3~4叶期,杂草2~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兑水30~4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经由杂草幼芽、茎叶及根系吸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株生长、黄化,2-4周植株死亡,能有效防治移栽水稻田稗草、异型莎草、水苋菜和节节菜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不能与有机磷农药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污染鱼塘和水源等,特别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4、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