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盛发期用药。
2.按推荐的使用剂量兑水均匀喷雾,亩兑水量40-50升。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除甘蓝菜青虫危害。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4、施药时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和胶鞋,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勿饮食、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5、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若不慎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如仍有症状,请医生诊治。
2.若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眼睛冲洗15分钟以上,如仍有不适,应请医生诊治。
3.若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不慎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