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苹果树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低毒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具有很好的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该药剂通过阻碍害虫吮吸作用而致效。本剂对各种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 |
注意事项 | 1.该药剂适宜于现配现用。由于该药剂为昆虫拒食剂,因此施药后2-3天肉眼才能看见蚜虫死亡,注意不要重复用药。2.本品对鱼类、家蚕、赤眼蜂有毒,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蚕室及桑园附近以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时请勿饮食、喝水、吸烟。施药后及时清水洗脸,换干净衣服。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需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