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甘蔗定植时或出苗定型后,或蔗螟卵盛期,将药剂与细土拌匀撒施在定植沟或蔗根周围,然后盖细土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该药剂被植物根系吸收输送至其他部位,以叶部积累较多。该产品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甘蔗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上使用。2.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本品不可与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水蚤有毒,养蜂场所和蜜源作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请勿饮食。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延、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急救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严防潮湿和日晒,药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