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应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水稻收获期安全间隔至少21天 |
产品性能 | 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鸟保护区附近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发生中毒,请携标签送医诊疗。 [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3]接触或溅入眼睛,使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送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