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防治水稻稻瘟病,制剂用药量40-50克/亩,于孕穗后期和齐穗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小金色放线菌发酵抗生素-春雷霉素与化学合成药物-稻瘟灵复配而成的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等特点。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要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物质)混合使用。2、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3、将本剂放置安全地点,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洗涤,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4、由于对水生物有一定影响,水产养殖区及周围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2、如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情况严重请就医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本品低毒,很少出现中毒现象,万一误服,请携带此标签就医,用大量食盐水催吐。5、解毒剂:本品没有专用解毒剂,可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禁止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