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使用时注意施药者的防护;施药时务必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破坏害虫神经系统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为水乳剂,药液颗粒细,容易穿透和展布。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铜制剂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如虾蟹)和蜜蜂及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远离蜂房及蚕室,桑园及周围禁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应注意避免药液污染河塘等水体,使用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并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4、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按产品说明操作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用完后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用作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解救措施: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