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 |
产品性能 | 草铵膦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可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禽鸟低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禁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