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虫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双重作用,有很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二者复配增效作用显著。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使虫体麻痹和破坏表皮几丁质,从而使害虫不能脱皮而窒息而死。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本品对蜜蜂、家蚕高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刺眼蜂等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处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若判定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