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叶瘟在发病初期施第一次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施第二次药,将药液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制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和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而起到保护、治疗作用,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和卓越的特效性,施药后对新展开的叶片也有很好的保护效果。可防治叶瘟,穗颈瘟,谷粒瘟,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 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对蜜蜂低毒,但具中等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扬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 6、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