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2.本品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用于处理的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为内吸传导性种子处理杀虫剂,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为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机时死亡。用于种子处理,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较高的防效和较长的持效期。 |
注意事项 |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 2. 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时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 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4. 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几次后妥善处理,不要重复使用或做它用,所用施药器具,用后立即用清水冲洗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5.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 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远离火源,贮藏时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搬运及运输过程中注意避光,防火、防高温和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