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每亩兑水40-60升,对杂草进行喷雾处理。
2.勿在大风或预计4小时内有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2,4-滴钠盐和草甘膦铵盐复配而成的除草剂,主要用于非耕地的杂草。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特点。能有效地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逸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面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饮食、吸烟等。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6.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和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7.喷雾器应专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回收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不应引吐,并携带本标签将患者送到医院诊治;若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若皮肤仍感不适,应就医治疗;不慎药液溅入眼睛,翻开眼脸,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并送诊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并请医生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时,严防雨淋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