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田应于稗草2-3叶期施药。
2.茎叶喷雾,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狼把草、鸭舌草、野慈姑、异型莎草、泽泻、丁香蓼、陌上菜、千金子、节节菜、萤蔺、鳢肠、扁秆藨草等多种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苄嘧磺隆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3.本品对鸟中毒或低毒,鸟类保护区禁用。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产品属于低毒类除草剂,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