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7~15天,稗草2~4叶期用药。亩用药量兑水30升均匀茎叶喷雾。施药前排干田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五氟磺草胺和灭草松的二元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治水稻田中的稗草、泽泻、鸭舌草、雨久花、野慈姑、水葱、丁香蓼、陌上菜、眼子菜、狼巴草、鳢肠、萤蔺、三棱藨草、扁杆藨草、异型莎草等水田中一年生禾本科、阔叶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更换衣物。2)使用后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3)本品对鸟类、鱼类等水生物低毒,对赤眼蜂中等风险性;使用时应远离水源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养鱼稻田、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污染眼可引起眼刺激症状。口服后可引起消化道刺激症状。2)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及眼睛或其它粘膜部位15分钟以上。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3)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催吐。勿食用促进吸收本品的食品,如脂肪(牛奶,蓖麻油)或酒类等。4)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保持空气新鲜。对症处理。目前无特效解毒剂。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