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苹果斑点落叶病时,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10天左右,连续使用2-3次。2、发病轻或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和苯醚甲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属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和三唑类内吸性甾醇脱甲基抑制剂,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避免暴露,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手套、面罩等或使用保护措施。2、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3、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操作时不要污染水面或灌渠。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