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黄瓜移栽存活后灌根,或移栽前1-2天浇灌移栽沟。 2.每亩按以上制剂量兑水750千克灌根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类杀线虫剂,主要作用方式是抑制线虫的乙酰胆碱酯酶活性,具有触杀与内吸传导双重作用。产品杀线虫效果不受土壤条件(如湿度、酸碱度、温度)的影响,可有效防治黄瓜根结线虫的发生。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毒性大,鸟类保护区、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胶靴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携此标签就医。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