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盛发初期毒土撒施防治。
2.应注意撒施均匀。
3.该产品用于防治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高效低毒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较高的活性。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作用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特点,对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施药时应避免飘逸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在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引起不适等中毒症状,没有专门解读药剂,应立即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