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秧田应于稗草1.5-2.5叶期施药。 2.茎叶喷雾时,用水量20-30升/亩,施药前排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磺酰胺类除草剂,茎叶喷雾或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2.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5.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4.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