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花前或花后至果实膨大期,用清水稀释,均匀喷雾,视虫情施用1次或多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幼虫和成虫都有较理想的防治作用,不易产生抗药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